司法鉴定需要几个人
一方当事人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者原鉴定事项有遗漏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是,能否准予,要由法官来决定。另外,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确定,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国家机关。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从字里行间可以得出结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很多人。只要主体资格符合第三条,本通则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指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四条本通则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依照《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并进行年度注册的司法鉴定人。程序上没有任何违法之处,鉴定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审查和评估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发现新的相关证明材料;
原鉴定项目存在疏漏。第三十二条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或者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发送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最初评估中使用的标准;或者方法和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原司法鉴定人本应回避,但没有;
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的鉴定结论。再次鉴定时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与初次鉴定时的鉴定材料相同;不同材料的鉴定,不重复鉴定。
除第一项应当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外,其他重新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三十四条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核鉴定的,可以接受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委托进行复核鉴定。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司法鉴定文书原件。第三十五条复核鉴定人必须具有不低于原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十六条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其他需要评审的事项,按照初次评审的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案件的侦破和案件性质的认定,为其提供依据和证据。因此,正确的司法鉴定结论非常重要。当事人对其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必须再次进行司法鉴定。不用担心司法鉴定能做多少次。只要对案件有利,多做几次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