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钱谁来交
法律解析:在民事纠纷中,法院已经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是由申请人预交的。申请执行费应当由被执行人在执行后缴纳,申请执行人不必缴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按照本办法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被告应当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十条当事人就下列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缴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定、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索赔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决以及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按照本办法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被告应当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
执行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对象以及申请执行人所知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人书写执行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的接待人员应当将口头申请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名或者盖章。
外国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执行申请书。东道国与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司法互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生效法律文书。
(3)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官证、护照等。).申请执行的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的,还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或者权利继承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权利继承的证明。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如申请人向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法院管辖范围内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