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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报是前三个季度吗

三季报是前三个季度吗

季度的

年度报告是指当年结束后的年度经营报告。

中期报告是指半年结束后的经营报告。

季度报告是指每三个月结束后的经营状况报表。

一份年报包括两份半年报,或四份季报和12份月报;

半年报包括两个季度报告;

三季报包括一季报和中报;

年度经营目标,上半年、下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

年度目标报告、半年度目标报告、季度目标报告和月度目标报告。

以北京为例。

季度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为贯彻新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进行了补充。(具体文件:国税函[2008]44号、京地税企[2008]37号)。

原旧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审核征收企业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核定征收企业填写)同时废止。

新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涉及四张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下简称A类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以下简称B类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报告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以下简称分配表]

注意

我们公司在季度申报中只涉及A类或B类表格。

分配表中只涉及跨省市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征收税款的一般事业单位和企业。

分配表的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跨省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结算、财政调剂”方式征收税款的居民企业,应填写本表。

扣缴表格主要是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地税不负责这个表格。如有企业涉及相关业务,请咨询国税局办理相关事宜。

A类表的适用对象

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按月(季)缴纳企业所得税。

B类表的适用对象

适用于核定征收(包括定额征收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

甲级桌子

A类表与原季度预交表相比有几个大的变化,主要是:取消了季度的纳税调整增加和纳税调整减少行,取消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

标题部分

纳税期间:与上一季度预付款表相同。

分成四个季度

上弦

当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第二季

1月1日到6月30日,请注意不能是4月1日到6月30日。

下弦

1月1日至9月30日

第四季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相应表格中的累计金额也应为1月至3月、1月至6月、1月至9月、1月至12月。

地税计算机代码:手工输入8位地税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由系统自动带出。

页眉右侧部分

纳税人需要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分支机构和独立纳税项目。

独立纳税企业选择“独立纳税”

打开表单后,系统默认显示“独立纳税”,但纳税人需要用鼠标点击“独立纳税”。

在中国境内跨省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结算、财政调剂”方式的居民企业,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已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以上以外的纳税人选择“独立纳税”。

给出具体例子的意思。

企业是总部,注册地址在北京。它在河北有一个非法人分支机构,它按分支机构汇总纳税。这时北京的总公司应该选择汇总纳税——总公司,河北的分公司应该选择汇总纳税的分公司。

但如果反过来说,总公司在外地,分公司在北京,那么:北京的分公司选择代收税款——分公司,外地的总公司在当地提交。

如果不是跨省市,也就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企业都在北京,那么:北京规定,非法人分支机构进行季度申报时不需要填写任何表格,只需要总机构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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