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国家有几个人
君主立宪制(英文:立宪君主制)是相对于绝对君主制的国家制度。宪政就是在保持君主政体的前提下,通过宪政确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而不采取共和制政体。可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光荣革命”开创了君主立宪制的先例。
君主虽然是国家元首,但君主产生的方式和权力的范围会根据每个国家的制度而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君主的生产方式和权力范围也是不同的。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它有一定的进步,但也有一些妥协和局限。《权利法案》是在英国革命首次被确认后通过的。
国家系统
不列颠岛
君主立宪制是现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实质是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议会是最重要的国家权力。
挪威
现行宪法于1814年5月17日通过,并经过多次修改。根据宪法,挪威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他提名首相,但无权解散议会。
瑞典
现行宪法由三部基本法组成:《政府法典》(1809年颁布,1974年修订)、《王位继承法》(1810年颁布,1979年修订)和《新闻自由法》(1949年颁布),此外还有《议会组织法》(1866年颁布,1974年修订)。
丹麦
现行宪法于1915年颁布,并于1920年和1953年两次修订。根据宪法,丹麦实行君主立宪制。经议会5/6多数同意,政府可以将一定范围的主权交给某种“国际组织”。
荷兰
宪法于1814年3月29日颁布,1848年修订,规定荷兰为世袭君主立宪制。立法权属于国王和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和内阁。中心
比利时
1994年2月17日,比利时国王阿尔贝二世正式签署新宪法文本。国王是国家元首和三军最高统帅。
卢森堡
大公作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事实上,议会行使立法权;政府行使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
西班牙
现行宪法于1978年12月6日由全国公民投票通过,并于12月29日生效。宪法规定,西班牙是一个社会民主法制国家,实行君主立宪制和议会民主制。王位由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直系后裔继承。
安道尔
法国总统和西班牙萨奥·德·乌赫尔主教都是国家元首,被称为两位大公。
摩纳哥
现行宪法于1962年12月17日生效。修改于2002年4月2日。宪法规定,摩洛哥是君主立宪制国家,王子是国家元首,王位由王子的合法直系继承人继承,按时间顺序排列,男性优先。
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与其他欧洲王室象征性但没有政治权力不同,列支敦士登王室拥有相当程度的实际权力。
日本
日本是君主立宪制国家,1946年明仁天皇夫妇颁布的《日本国宪法》明确规定“主权在民”,而天皇作为日本和日本国民的整体象征,不再掌握政治、军事等治国大权,只担任日本的虚拟国家元首。
日本政治体制中的三权分立:立法权属于两院制议会;司法权属于法院,即法庭;行政权属于内阁、地方公共组织和中央省级办事处。
柬埔寨
现行宪法于1993年9月21日由柬埔寨制宪会议通过,同年9月24日由西哈努克国王签署生效。
泰国
实行君主立宪制。玛哈·安德鲁·哇集拉隆功国王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2016年11月29日继位。
马来西亚
实行君主立宪制。由于历史原因,沙捞越和沙巴拥有更大的自治权。
巴林
巴林是一个君主立宪制酋长国。国家元首由哈利法家族继承,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大权。
卡塔尔
卡塔尔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酋长国。埃米尔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掌握最高国家权力,由阿勒萨尼家族继承。
不丹
2008年3月24日,位于中国和印度之间的不丹迎来了其历史上第一次民主选举,直接选举产生了国民议会议员,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第一届民选政府。
约旦
1952年1月1日颁布实施。根据宪法,约旦是世袭的阿拉伯君主立宪制国家,立法权归国王和议会。国王是国家元首,有权批准和颁布法律,任命首相,批准和解散议会,指挥军队。
莱索托
现行宪法于1993年3月生效。宪法规定国王是国家元首和立宪君主;作为内阁的执行机构,总理是政府首脑。
摩洛哥
摩洛哥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拥有最高权力。穆罕默德六世登基后,坚持君主立宪、多党制等既定政策,注重经济发展,更加强调依法治国,优先解决贫困、青年就业等社会问题。
加拿大
1867年,英国议会通过《英属北美法案》,加拿大获得内政自治权,但外交和军事仍受英国控制。
巴哈马
现行宪法于1973年7月10日生效。《宪法》规定:巴哈马是一个主权民主国家,必须保障其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任期五年。
安提瓜和巴布达
根据1981年独立时生效的《宪法》,安提瓜和巴布达是一个“统一的主权民主国家”。作为英国女王的国家元首。总督代表女王掌管国家的行政权。
伯利兹
1981年8月独立宪法规定,英国女王是伯利兹国家元首,女王任命的总督(必须是伯利兹公民)是英国女王在伯利兹的代表;总督任命众议院多数党领袖为总理,根据众议院多数党的提名任命总理,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命副总理、内阁部长和反对党领袖。
圣卢西亚岛
现行宪法在独立时生效。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女王任命总督作为她的代表。议会有权修改宪法。
澳大利亚
1927年,澳大利亚首都迁至堪培拉。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使澳大利亚在内政外交上独立,成为英联邦中的一个独立国家。
新西兰
它是英国女王和新西兰的国家元首,由女王任命的总督作为其代表。
图瓦卢
新宪法于1978年10月1日独立时生效。根据宪法,图为英联邦成员国。
所罗门群岛
1978年6月8日,英国议会通过所罗门群岛新宪法,同年7月7日生效。根据宪法,国家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女王是国家元首,由总督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