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没系安全带扣几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交通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表》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每次记2分: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不系安全带的危害
调查数据显示:在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使用安全带可使车内人员的存活率提高60%,在正面碰撞中,佩戴安全带可使死亡率降低57%;侧面碰撞可以降低44%的死亡率;翻身的时候死亡率可以降低80%。
日本最新研究表明,后排不系安全带的乘客在车祸中猛烈撞击前排座椅,会对前排的驾驶员或乘客造成很大影响,使其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5倍左右。
安全带的保护作用主要是
(1)防止司机和乘客被甩出车外。
(2)在碰撞过程中抵制减速,使驾乘人员不会第二次碰撞方向盘、仪表盘、挡风玻璃等物品。
车辆超速50%扣分。
1.超速记12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2.一次记6分的情形包括: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