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中死亡人数多少人以上的为特大火灾
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消防等级标准的通知》,新的消防等级标准由原来的三级调制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火灾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消防通道注意事项:7点
1.火灾发生时,迅速逃生,不要贪图财物。
2.如果发生火灾,不要乘坐电梯,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3.受到火灾威胁时,主动穿上浸湿的衣服和被褥,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着火的时候千万不要跑。可以就地打滚,也可以用厚重的衣服压灭火苗。
5.不要在炉子附近放置易燃物品。完全熄灭后,倾倒骨灰。让干草堆远离房子。在浓烟中逃生时,尽量保持身体紧贴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6.家人要知道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7.户外的火在燃烧,门是热的。千万不要开门,以防火势窜入室内。使用浸湿的被褥、衣服等。要堵住门窗缝,并倒水降温。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
2.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
3.重大事故:造成1 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认。
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初步认定,报国务院确认。
5.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侦查终结后,确定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案件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结案证明,按照治安事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