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符合食品标准的应按多少倍罚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可以要求十倍价款赔偿。给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三倍。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执行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有关规定的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法予以没收。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和销毁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由于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者可以继续销售召回的食品,前提是采取补救措施,能够确保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召回和处置情况。召回的食品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接受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接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合格的食品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缺陷除外。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
①食品生产加工(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
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经营;
③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用工具设备(以下简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④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⑤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⑥制定消费用初级农产品(简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发布食用农产品安全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