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罐检验多少时间检验一次合格
煤气罐(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储存气体的一种钢瓶。气瓶壁厚约2.5毫米,内压0.5~1.2兆帕,安全使用期15年。需要每四年定期检查一次。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部分城市家庭开始告别煤球炉,使用煤气罐。煤气罐在当时是个新奇的东西,很多人都不敢和炉子放在一起。因为贵,一般放在屋里,在墙上打个洞,从管子里放出来。做饭做饭都在外面。
80年代中后期,大量城市居民开始使用煤气罐,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后来发展成为服务业。燃气管道逐渐进入居民家中。与煤气罐相比,管道煤气安全稳定,环保清洁,使用方便。它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
1995年8月,广东省劳动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通知》,明确要求经营液化石油气的公司、储灌站和销售网点做好充装前的钢瓶检验工作。
1997年初,为加强加油站管理,广东省劳动厅还建立了加油站现场监督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广州市燃气管理处也对燃气市场安全运行和市民安全用气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储气罐厂(站)的充装点不得充装不合格气瓶和过期气瓶。
这些法规和办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了液化气充装和销售市场的规范。但由于执法手段的限制,很多规章制度只是一纸空文空无法执行。所以事件发生后,非法灌装销售现象死灰复燃。
煤气罐灭火演习梅州市劳动局1996年通过市场调查发现,造成梅州液化气销售和充装市场混乱局面的直接原因是销售点主管公司管理不善,于是召集市区四家专营液化气的大公司进行谈判,最终达成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自的竞争手段、充装范围、销售点的分布和增加,并在角阀上贴上充装密封标签及相关违约责任。
在钢瓶的角阀上贴上公司的印章,既能知道是哪家公司灌装的气,又能监督灌装销售单位的服务质量,形成自我管理机制,防止恶性竞争造成的混乱局面。
为加强珠海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联合作出了具体规定:钢瓶必须由具有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充装资质的单位销售。
气瓶充装必须是本市具有储运充装资质的液化石油气储运充装站的代理机构,并应取得市建委和市公安消防部门的审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各储灌站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充装管理制度;不得向超过检验周期和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要真正遏制液化气销售和充装的混乱局面,除了采取坚决措施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避免多头管理带来的影响;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