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有几个
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在尊重所有国家人民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国际友好关系;国际合作解决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国际问题,并促进对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目前,联合国有193个会员国:亚洲39个,非洲54个,东欧和独联体国家28个,西欧23个,拉美33个,北美和大洋洲16个,包括所有国际公认的主权国家。有两个观察员国(梵蒂冈和巴勒斯坦)。此外,邀请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实体参与联合国事务。
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在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泰国曼谷、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黎巴嫩贝鲁特和智利圣地亚哥设有办事处。联合国有六种工作语言:中文、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和西班牙文。联合国的首席行政官是联合国秘书长,目前由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负责。
联合国的历史
“联合国”这个名称是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构想出来的。1942年1月1日《联合国宣言》发布时首次使用这个名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来自26个国家的代表承诺,他们的政府将继续共同对抗轴心国。
起初,有关国家建立国际组织,以便在具体问题上进行合作。例如,1865年,国际电报联盟成立,后更名为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联盟成立于1874年。今天,这两个组织都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1899年,第一次国际和平会议在荷兰海牙举行。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制定旨在和平解决危机和防止战争的文件,并编纂战争规则。会上通过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并根据该公约成立了常设仲裁法院。常设仲裁法院于1902年开始工作。
联合国的前身是国际联盟。该组织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构想出来的,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情况类似。国际联盟是根据《凡尔赛条约》于1919年成立的。其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世界和平与安全”。同样,根据《凡尔赛条约》于1919年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是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由于未能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国际联盟停止了所有活动。
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起草联合国宪章。代表们根据1944年8月至10月在美国邓巴顿橡树园会议上中国、苏联、英国和美国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讨论。1945年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当时波兰没有派代表参加这次会议,但后来签署了《联合国宪章》,从而成为联合国51个创始成员国之一。
在中国、法国、苏联、英国和美国以及其他大多数签署国批准了《联合国宪章》之后,联合国组织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此后,10月24日成为每年庆祝的联合国日。